一、房主證件要明察
房客在租房簽訂協議前,需要仔細查看房主產權證明和房主身份證,確認兩證是否統一并索取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如不相同,需有產權人的代理委托書。不能提供產權證原件的房主或產權證與身份證不對號的不可輕信。房客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和房主簽,不要輕易與中介公司簽,但可讓中介公司做中間人。
如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證明,因為“同意出租證明”一般難辨真偽,最好是房主當面同意,未經出租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轉租行為無效,可能白花冤枉錢。房屋出租時,對此應事先約定。
房客在給付房東房租款時,一定讓房主打個收條或者在合同中注明,并保留好證據,以便出現糾紛時有據可查。
二、屋內設施要查清
租房時,雙方要將屋內家具等設施查清楚。一些中介公司介紹,在屋內設備損害問題上經常發生糾紛。如果屋內有家具、家電等設備,必須要清點清楚,并標明設備是否能正常使用及新舊程度、損壞程度,免得日后說不清。
對可計量的各種表的讀數要查準。對于煤氣、水、電表的讀數,雙方要查準,并且用文字注明,以便租期結束后結算。對于有線電視收視費、物業費、采暖費等由誰承擔要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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