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的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顯示,我國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人口為29247萬人,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108萬人,增長11.89%,人口流動性仍在增強。
近些年,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人懷揣著美好憧憬從鄉村走進城市,還有些人群跨區域遷徙。從人類社會發展規律來看,人口流動是一種客觀必然現象。不過,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就不能僅僅局限于承認客觀現實,而應該努力探尋有效舉措,解決伴隨人口流動帶來的一些問題,做好對流動人口的服務工作。
近年來,許多城市在服務流動人口上更新理念,并采取了相應舉措。如,廣東的60分入戶籍、北京外來人口子女同等入學、上海居住證轉戶籍改革等一系列舉措。不過,面對近3億的龐大流動群體,零星的制度供給難以解決一系列現實問題。因此,在人口流動加快的情形下,必須加強頂層設計,把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納入到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
解決流動人口在流入城市的系列問題,首先要掃除思想觀念的障礙。傳統的流動人口管理存在著明顯的“重管理、輕服務,重秩序、輕自由”的傾向,導致流動人口難以真正融入城市。顯然,這就是把流動人口當作城市的“包袱”,對流動人口和本地戶籍居民實行“二元管理”所致。這種管理邏輯背離了城市治理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原則,從長遠看也不利于流入地城市的發展。一個有戰略眼光的城市主政者,應該樹立新的治理理念,將流動人口作為城市發展的生力軍,在城市治理中尊重其地位,主動積極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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