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區域為鄭州市主城區范圍內。從8月20日起,該市的國土資源、住房保障、林業等部門將停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林權證及他項權證等相關登記證明,并進行業務移交。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業務采取“1+8”工作模式,即鄭州市國土資源局設立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其下屬8個分中心。本次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之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含他項權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時,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登記業務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抵押登記等。
目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仍在農業部門受理,待過渡期后改由市不動產登記辦事機構辦理。
- 熱門樓盤展示》》
- 推薦出售房源》》
- 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