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共有產權住房”并不是一個新詞,早在2007年,江蘇淮安在全國首推共有產權住房;上海于2009年啟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建設項目;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將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作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在業內專家看來,與一些城市將共有產權住房配售給住房困難家庭,作為住房保障的托底政策不同,北京的共有產權住房政策則是通過對原有自住房政策升級,用更嚴謹的政策設計,最大限度支持夾心層首次購房需求,滿足無房家庭住房剛需,從而完善住房多層次供給體系,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北京推出了共有產權住房,對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支持中端購房,抑制投機,促進公平,具有重大意義。”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說,北京推出的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在探討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推進上,又邁出了一大步。
“7月,國家不斷推進的‘租賃’試點工作是為了保障‘居者享其權’,8月,從北京開始的‘共有產權房’就是為了保障‘居者享其房’。”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表示,北京這次征求意見稿中,“共有產權房”明確了分房人中比例,即各區房源要有30%給到“新北京人”,這是北京外來人口居住權最為數據化的保障方式。同時對于有過住房轉出記錄的家庭,也不能申請共有產權房,也堵住了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在共有產權住房上行動得較早,但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累計簽約家庭只有約8.9萬余戶。北京未來是否能讓更多人‘居者享其房’,我們拭目以待。”張波說。
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趙秀池表示,盡管目前高房價下租房居住更劃算,但由于受傳統觀念和一些客觀因素影響,人們還是習慣買房居住。但是,由于目前北京房價較高,使很多人沒有購房能力,望房興嘆。通過提供共有產權住房,明確了政府和個人持有的產權份額,降低了購房人的房價,有助于百姓住房夢的實現。
“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針對性和目的性都很強,就是為了解決剛需家庭的住房困難;北京市通過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統籌各類銷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規范統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簡潔明晰。”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衛民說,政策明確政府與購房家庭所持份額,對政府與購房家庭的權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購房家庭之間是雙向選擇,可自由退出,政策彈性高,可操作性強。
“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職住平衡,解決北京交通擁堵的大城市病。”趙秀池說,北京的交通擁堵問題一方面是城市人口過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職住分離影響。提供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以區為單位優先當地戶籍、就地就業的人員購買,實現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職住均衡的實現,進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擁堵問題的解決。
陳志表示,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兼顧了屬地原則,兼顧了職住平衡的原則,而且特別強調了對“新北京人”的同權意義。在很多的程序設計上,以便捷為主,方便群眾,充分利用了現代的互聯網技術和條件,在整個的程序管理上,細節全面、充分、周到。該政策對于未來北京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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