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廣州發出的《加強個人消費貸管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在市場上流傳開來。該文件明確規定,原則上將不發放超過100萬元或期限超過10年的個人綜合消費貸款。至此,已有四地明確表示,將嚴查消費貸等資金流入房地產。
那么,消費貸究竟是怎樣的一項業務呢?個人消費信貸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采取信用、抵押、質押擔保或保證方式,以商品型貨幣形式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的信用。顧名思義,消費貸的主要用途就是用于居民的短期消費,而央行按期公布的住戶部門短期貸款中的大部分就應該屬于消費貸或經營貸的范圍。筆者曾經就消費貸向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進行過咨詢,該行明確表示,消費貸的用途只能用于個人消費,購房等是不允許的。
目前,在各地推出的房地產調控措施中限貸是核心手段之一。央行今年8月初發布的《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17)》為房地產劃出了清晰的金融政策底線:加強住房金融宏觀審慎管理,繼續做好房地產金融調控,在支持居民合理自住購房同時,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報告同時強調要繼續強化“因城施策”的調控政策,并預判全國房地產市場可能呈現“成交回落、價格平穩略降”發展態勢。
在去年年末,央行即判斷新增房貸會逐漸回落。事實上,新增房貸從今年3月份以后就已逐漸明顯回落。今年2月份-4月份,以北京為首的各地陸續出臺密集的調控措施,新增房貸明顯下降;5月份-8月份,新增房貸繼續下降,保持在略高于2016年一季度的水平。
事實證明,限貸確實捏住了炒房者的“七寸”,于是購房者轉戰個人消費貸款等領域,導致了住戶部門新增短期貸款出現明顯異動。筆者查了一下央行公布的數據:去年上半年,住戶部門貸款增加2.95萬億元,其中,短期貸款增加3260億元,今年同期,住戶部門貸款增加3.77萬億元,其中,短期貸款增加9527億元,同比增加了6267億元。今年7月份,住戶部門短期貸款增加1071億元,8月份迅速升至2165億元。
今年3月份以來,短期消費貸款同比走勢大幅攀升,明顯偏離穩中有升的零售額同比,說明新增加的這部分貸款的確沒有流入社會零售品消費,其違規進入樓市并非空穴來風。在租賃住房市場尚未被普遍接受的當下,購房仍是居民的重要選項。在限貸政策的嚴格執行下,在利益的驅使下,消費貸等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就是各部門必須要堵住的漏洞之一。
各界一個普遍的認識是,上述四地以及可能隨后跟進的其他地區嚴查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信號很明顯,就是“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理念會一以貫之,現行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會松動且有進一步細化和查缺補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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