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介紹,此次檢查范圍包括70個大中城市和熱點城市蘇州市。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將2016年以來房價、地價上漲較快的其他城市納入檢查范圍。
就檢查內容,國土資源部表示,2013年1月1日以來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都將納入檢查范圍。其中重點是檢查按時開工、竣工情況和出讓價款繳納情況。
“城市開展自查,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導、現場抽查核實和督導以及國土資源部調研、督導”是此次檢查中的三個工作環節。按照國土資源部工作部署,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檢查、提交報告。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一段時期以來,國土資源部按照這一定位,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研究建立短期和長期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督促指導各地加強房地產用地管理和調控。目前,各地調控效果初現,一線和二線熱點城市住宅用地供應量增加,高價地頻出勢頭基本得到遏制。
據國土資源部介紹,在開展70城市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展開檢查的同時,國土資源部將繼續堅持分類調控、精準施策,對重點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
國土資源部指出,此次檢查目的是推動房地產開發商按合同約定開工、竣工,盡快形成住房有效供應,緩解市場供需矛盾。同時,通過檢查督促加快住宅用地開發建設,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關系,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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